河南省2023年公務員考試報名有關要求
1.每名報考公務員考試者限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在考試錄用全過程必須一致。
2.各公務員考試招考職位的報名繳費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應當不低于5∶1。脫貧縣(原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鄉鎮(不含城關鎮)職位,報名繳費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可放寬到3∶1。達不到以上規定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該職位的擬錄用人數直至取消該職位。公務員考試招考職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于2月6日17∶00前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nrsks.com)重新選報其他職位。不愿重新選報職位的報考者,退還繳納的筆試考務費。未按要求重新選報職位的,按自動放棄處理。核減、取消職位情況、取消職位的相關報考者名單以及重新選報職位的相關要求統一在河南人事考試網公布。
3.根據省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報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繳納筆試公務員考試考務費。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免繳筆試考務費,具體事項直接與有關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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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8